因信息披露违规等 ST起步及相关人员、时任控股股东等收警示函

因信息披露违规等 ST起步及相关人员、时任控股股东等收警示函

admin 2024-11-14 财经 91 次浏览 0个评论

11月13日,ST起步(起步股份,SH603557,股价2.27元,市值12.25亿元)公告称,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浙江证监局”)出具的《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〔2024〕244号,以下简称“《警示函一》”)、《关于对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、章利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〔2024〕243号,以下简称“《警示函二》”)。

当日,ST起步还公告称,11月12日,公司彼时的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香港起步”)所持有的4888.82万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,过户完成后,香港起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,和和和(浙江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和和和公司)成为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。

涉及信披违规

《警示函一》披露,今年8月28日,ST起步披露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》,将原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由亏损650万元至亏损950万元更正为亏损3000万元至亏损3200万元。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、更正不及时。

ST起步经销商昆明标孩商贸有限公司、株洲起福商贸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间,均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周建永实际控制的企业,属公司关联方。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相应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。

2020年9月,ST起步公告时任控股股东香港起步签署《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》,并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公告后续进展。上述协议签署后,香港起步与协议受让方另签署《合作协议》,内容及后续进展与前述公告不一致。

2020年6月,ST起步将2020年5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分红,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。此外,公司还存在因合同签署主体错误,导致不同募投项目之间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。

浙江证监局认为,ST起步及相关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,对上述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。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起步及时任董事长章利民、时任总经理周建永、时任董秘吴剑军、时任财务总监陈章旺以及现任董事长陈丽红、总经理孙兵、董秘张盛旺、财务总监饶聪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香港起步持股被拍卖

《警示函二》披露,2020年9月,香港起步先后签署《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》《合作协议》等股份转让协议,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《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》,并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通过ST起步公告后续进展,公告的协议内容及后续进展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及时。

浙江证监局认为,香港起步作为ST起步时任控股股东,章利民作为香港起步、ST起步时任实控人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。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者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11月13日,ST起步还公告称,11月12日,公司获悉持股5%以上股东香港起步所持有的4888.82万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,过户完成后,香港起步不再持有公司股份,和和和公司成为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。

据悉,今年9月26日至9月27日,ST起步持股5%以上股东香港起步所持有的4888.82万股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被拍卖,以清偿债务。竞买人和和和公司竞买成功上述股份,网络拍卖成交价格约为9540万元。

11月8日,ST起步收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【(2024)浙11执7号之四】,裁定将香港起步所持有的公司4888.82万股扣划至和和和公司名下,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已经解除。

天眼查数据显示,和和和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,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,经营范围包括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、中草药收购、中药提取物生产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、供应链管理服务、货物进出口等。

据ST起步三季报,截至9月30日,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州鸿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持股比例达27.48%,香港起步为第二大股东,持股比例为9.07%,此次过户登记完成后,和和和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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