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利用双重户籍在不同地区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,累计金额超过110万元。2024年10月17日,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。
2024年5月,上海市社区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孙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,称发现一名叫李某的男子使用两个身份信息领取养老保险金。李某用尾号417的身份证从2012年8月开始领取养老金,至案发时已领取60余万元;用尾号818的身份证从2017年6月开始领取,至案发时已领取50余万元。
据李某原公司管理人员介绍,1976年李某用尾号417的身份证入职原户籍地A公司。几年后他因工作调动来到上海总公司。1997年8月下岗后,公司仍保留其档案直至2012年8月办理退休手续。
李某第二个身份的来源是这样的:在上海工作期间,李某还在B公司兼职,B公司领导欣赏他的能力,于1997年帮他办理了上海户口,此时尾号417的户口被注销。李某并未告知A公司这一情况,并在新身份证上改写了出生日期(比实际晚五年)。随后,李某用新办的尾号818的上海身份证入职B公司并开始缴税。1998年,李某回到原户籍地谎称户口丢失需要补办,但未告知警方他已经拥有上海户口的事实。由于当时信息化建设不发达,两地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漏洞。李某用两张身份证办理了两张社保卡,同时在上海用尾号818的身份证入职和挂靠了19家公司,保持连续缴纳社保,而A公司一直不知情,继续用尾号417的身份证为他缴纳社保直至退休。
2017年5月,李某按注册上海户籍时的身份证信息再次“退休”,从此同时领取两份养老保险金,直到案发。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违规持有双重户籍骗取养老保险金,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