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艺人黄子佼因被控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,被台北地检署起诉。台北地方法院查明黄子佼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,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35人。
12月3日,一审法院以“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”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。罚金部分可易服劳务,判决可上诉。
去年,黄子佼因性骚扰风波引发关注。他在直播中爆料多名女艺人吸毒,民众向台北地检署告发他涉嫌强制猥亵等罪。检警在搜索黄子佼住处时,从他的硬盘中发现大量视频,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。黄子佼在检方侦办时认罪,检方给予“缓起诉”处分2年,但此举引发公众不满。
案件随后送至台湾“高检署”再议,“高检署”认为“缓起诉”有待商榷,将案件发回台北地检署继续调查。最终认定黄子佼明知无正当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,却自2023年2月17日起用移动硬盘储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,因此将其起诉。
检察官进一步查证发现,黄子佼不仅持有7部,还涉嫌持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,于7月19日向法院申请并案审理。
法院认为,黄子佼为满足个人私欲,加入网络偷拍论坛成为会员,并从该论坛购买了大量儿童及少年的性影像,增加了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风险。黄子佼目前待业中,案发前在演艺圈工作,无犯罪前科。尽管他在侦查中坦承犯行,但在法院历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行,且未与被害人进行调解,难以认定其有悔改之意。因此,法院判处其不得易科罚金、不得缓刑,并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