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将于12月19日开庭,此前其两度被判死刑

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将于12月19日开庭,此前其两度被判死刑

admin 2024-12-10 娱乐 70 次浏览 0个评论

12月9日晚,记者从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受害人杨妞花处获悉,她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,该案重审二审将于12月19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
封面新闻此前报道,据公诉机关指控,“人贩子”余华英在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他人,在贵州、云南、重庆等地流窜,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,共拐卖十多名儿童。

另据媒体报道,2004年,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。因为害怕,她隐瞒身份,化名为“张芸”服刑,2009年获释。直至2022年,曾遭到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报案,余华英才再次被警方抓捕归案。

2023年9月18日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,情节特别严重,影响特别恶劣,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2023年11月28日,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

2024年1月8日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,发回重审。法院认为,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,部分事实不清楚,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,应予重审。

同年10月11日,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。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,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(已故)、王某某(另案处理),在贵州、云南、重庆等地流窜,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,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。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,建议对其判决死刑。

10月25日,该案重审一审宣判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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